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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地會會員以電子貨幣零售消費#滿港幣200元即可參加大抽獎

新地會會員於2017年7月15日至9月15日期間,於新鴻基地產旗下23個指定商場*電子貨幣零售消費#(只接受信用卡、易辦事或八達通)滿港幣200元(單一收據),即可免費換領抽獎券一張;星級會員更可獲雙倍抽獎券及有機會贏取「星級會員大獎」。獎品總共超過300份。 新地會「活力暢遊新地商場」大抽獎參加辦法、條款及細則: 1.參加者須為新地會會員(包括新地會會員證持有人及新地會會籍確認信持有人)。 2.是次抽獎推廣期由2017年7月15日至2017年9月15日。所有參加者須於2017年9月15日晚上九時三十分或之前將填妥之抽獎券投入設於指定23個新鴻基地產(新地)商場*顧客服務中心之抽獎箱。參加者必須填妥抽獎券內各項資料,資料不詳者作廢,申報之資料將不得作出更改。 3.參加者於推廣期內在23個指定新地商場*親身以電子貨幣零售消費(只接受信用卡、易辦事或八達通)滿港幣HK$200(以每張單一發票計),並於當日前往該商場之顧客服務中心即可換取抽獎券一張,星級會員可獲雙倍抽獎券。每位普通會員每日最多可換領20張抽獎券;而每位星級會員每日最多可換領40張抽獎券。所有抽獎券不得轉讓。換領抽獎券時,須帶同(i)電子貨幣零售簽賬存根;(ii)零售消費機印單據及(iii)新地會會員證/新地會會籍確認信。 4.#電子貨幣零售消費(只接受信用卡、易辦事或八達通)不包括任何財務有關費用(例如自動櫃員機服務、任何繳費、銀行、八達通增值服務及財務還款)、租買樓宇、醫療服務、購買郵票/表演入場券、任何會籍、電訊月費、展銷攤位、零售小賣車、酒席宴會、繳交學費、購買商戶/商場現金券之消費、代用券(如餅券、餐券、食品券、電話卡、報紙券等)、外幣找換及其他非零售性消費。於Apple Store消費並不包括在內。 5.列印在機印單據及電子貨幣零售簽賬存根的款項必須相符。電子貨幣零售簽賬存根與新地會會員證/ 新地會會籍確認信上的姓名必須相符(此條款只適用於信用卡、易辦事簽賬存根)。 6.只接受於推廣期內之附有店名、購買日期及金額之即日商店機印發票方可換領抽獎券。任何手寫單據及發票影印本恕不接受。 7.大抽獎於2017年9月22日於新地會辦事處舉行。得獎名單將於2017年9月28日刊登於星島日報、The Standard及新地會網頁www.shkpclub.com。 8.每位會員得獎者只限獲一份獎品。 9.本會將根據新地會記錄中的資料聯絡得獎者。閣下如欲更新聯絡資料,請於新地會網頁內的「更新會員個人資料」進行更新,或致電熱線 (852) 2828 7878通知本會。若無法聯絡得獎者或確認其資料,新地會有權取消其得獎資格。閣下的個人資料的收集、使用、存儲和傳輸均受新地會的私隱政策及收集個人資料聲明約束。你可於http://www.shkpclub.com.hk/zh-hk/privacy-policy 參閱其最新版本。 10.得獎者須親身或授權代表於2017年12月15日或以前,於辦公時間內(星期一至五:上午八時四十五分至下午六時)前往新地會指定地點領取獎品,否則當棄權論。新地會對未被認領的獎項及獎品擁有最終處理權。 11.結果以新地會的決定為依歸,新地會有權以觸犯規則或法律或其他合理理由取消參加者資格。 12.各得獎者於領獎時必須出示(i)新地會會員證/新地會會籍確認信;(ii)抽獎券存根及(iii)領獎通知書共三項證明文件之正本作領獎核實用途。 13.所有獎品不得更換、兌換現金,及/或轉售。 14.得獎者須受個別獎品供應商之額外條款及細則約束。 15.新地會並非是次活動之獎品供應商,故不會承擔任何產品或服務的品質(包括但不限於其用途、適用性、外觀、缺點程度、安全程度、耐用程度等)、售後及維修服務之責任。 16.所有得獎者須同意接受一切有關是次抽獎活動之任何宣傳、傳媒報導或訪問。 17.請按此查閱有關各商場抽獎券換領時間與個別獎品的相關條款及細則。 18.新鴻基地產代理有限公司及新地會有限公司之員工,均不可參加是次活動,以示公允。 19.如有任何爭議,新地會擁有最終決定權。 推廣生意的競賽牌照號碼: 48950-1